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5.12.2018  15:32
临人字〔2018〕39号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18年 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2月17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天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沧市及市级2018年1至9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意见报告》。

  会议决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全市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批准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审查意见报告提出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加以落实。

 

  抄报:中共临沧市委。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省属驻临单位,临沧军分区,驻临军警部队,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驻机关纪检监察组。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