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3.2017  16:42
临人字〔2017〕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6日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临沧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行使人大各项职权,为加快建设法治临沧、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与市委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工作同力。

  (二)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准确把握人大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工作定位,创新履职思路,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努力在推动临沧跨越发展,创造“临沧速度”“临沧效率”上主动融入、积极作为,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三)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地方立法工作相关制度,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做好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储备工作,加强立法评估工作,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组织到省内外开展立法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办法)立法前期调研;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作用,组织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

  (四)研究起草、适时审议相关地方性法规。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启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定工作,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

  (五)强化内务司法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公正司法。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在永德县大雪山民族乡开展第九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七)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进行的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任务。

  (八)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监督。 组织开展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市直有关部门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7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市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法制的严肃性、统一性。

  (十)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对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后有关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落实。紧扣民生改善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开展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召开全市人大系统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听取和审议市旅游发展委工作报告。开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临沧市第二轮“一县十乡百村千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全市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情况、孟定新城规划建设情况调研。

  (十一)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认真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为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四、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十三)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等方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适时组织听取和审议市水务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

  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十四)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 认真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省内外培训、学习考察、视察、调研等活动,重视代表专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实效;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坚持为代表订阅寄送相关信息资料,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十五)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 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和“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活动,引导群众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使“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形成凝聚人心、积极向上、奋发有为、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十六)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办理和建议的督办工作。 要创新意见建议办理办法,切切实实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程序,重视办理结果反馈,推动承办单位重视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六、提高人大宣传工作水平

  (十七)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加强组织策划,改进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常委会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生动展现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新局面;积极探索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人大工作的规律,不断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十八)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报道形式。 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同时用好《临沧人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人大简讯》及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网站等多种途径,切实增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十九)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 继续加强与省级宣传媒体《云南经济日报》的合作,认真做好《云南经济日报》“临沧人大专刊”的组稿和编辑工作;积极选送宣传临沧人大的好新闻好作品上传上级刊物刊载;继续做好〔云岭先锋〕云岭人大手机报宣传资料的报送工作。

  (二十)积极探索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 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运用。

  七、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十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十二)加强作风和组织建设。 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推动“临沧作风”在人大机关落地生根。

  (二十三)推进人大机关建设。 组织机关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机关集体参谋和服务班子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健全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落实综治维稳工作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责任制,抓好文明机关建设。

  (二十四)加强人大工作交流和联系。 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认真完成好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筹备召开全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座谈会;加强对县(区)、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指导,不断提高县(区)、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十五)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增强看齐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准确把握脱贫目标,狠抓精准扶贫落地,全面提高脱贫实效,推动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

  八、认真组织筹备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抄报:省人大常委会,中共临沧市委。

抄送: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省属驻临单位,临沧军分区,驻临军警部队,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