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林业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7.10.2018  15:43
临人字〔2018〕28号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林业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10月11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林业局: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林业局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 美丽宜居 家园建设

  市林业局要认真贯彻实施《临沧市“十三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继续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改变过去绿化工作中“重城市、轻农村”的做法,将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之中,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二 、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 修复

  要继续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措施,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继续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高度重视农村荒山荒坡绿化工作,持续推进沿路、沿河、沿边、城市面山、陡坡地、石漠化区域生态修复,全力修复生态环境,努力改善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植被,着力构建临沧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三 、进一步 加大涉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林业干部队伍和林业执法机构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 、进一步发展好林业 关联 产业

  要大力培育林业新兴产业,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市场潜力的林业产业,着力抓好核桃、澳洲坚果、生态旅游等产业基地建设,围绕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林地、湿地、古树名木等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森林旅游,挖掘生态旅游文化,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打造集林业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为一体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链,提高林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帮助林农增收致富,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五 、进一步 深化 林业改革

  全面落实《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推进林权管理和林权流转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培育林业资源评估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规范和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收储等机制,激活林业资源,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总体改革部署,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主体落实、责任明确、保障严格、流转规范、监督到位”的林业产权制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临沧市林业局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抄报:中共临沧市委。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