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五环联动”筑牢妇幼健康安全屏障

23.12.2014  17:26

2012年以来,省政府将“妇幼健康计划”列为十件惠民实事之一,临沧市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严督查,大力推进能力建设、住院分娩、绿色通道、基本公卫、二次绩效“五环联动”,全面落实“妇幼健康计划”,筑牢妇幼健康安全屏障。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先后争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73个15956万元,争取设备购置资金1700万元,通过项目覆盖、代建制等方式建设村卫生室,不断夯实基层妇幼卫生基础条件。通过选派到省内外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交流、适宜技术培训、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等方式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高住院分娩率。制定《临沧市农村危急贫困孕产妇及儿童医疗救助办法》,将农村危重孕产妇、儿童医疗救助经费按辖区总人口市级人均0.1元、县(区)级人均0.2元列入财政预算,将危重孕产妇抢救列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超出部分由危重孕产妇抢救资金给予填补。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交通及营养补助,并采取免费接送、免费就餐等措施鼓励住院分娩。目前,临沧市已全面实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11年的84.17%上升到2014年的97.74%。

三是畅通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临沧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十项措施》,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等十项制度,确定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明确功能定位及职能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公布呼救电话,做到“有呼必应,有急必救”。同时在人员调配、设备供应、优质护理、预约床位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尽量避免医疗因素造成的孕产妇死亡。保持与省级各大医院密切联系,畅通危急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全面提高危急孕产妇抢救成功率。

四是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落实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和乡村医生作用,主动掌握育龄妇女情况,定期对围产期孕产妇进行上门随访和咨询,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孕产妇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由2011年87.09%、88.53%提高到2014年95.77%、96.36%。

五是落实二次绩效。通过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和及时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二次绩效工资,乡镇卫生院普通职工月平均收入从2010年2500元提高到3800元左右,使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增强。

2014年该市妇幼卫生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1年40.82/10万下降到2014年27.9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17.33‰、14.81‰下降到11.16‰、9.09‰。



发布部门: 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