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七项措施”强化妇幼健康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以来,临沧市以落实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妇幼健康计划”为契机,认真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工作力度,采取“七项措施”强化妇幼健康工作,取得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两降一升”的好成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县(区)两人民政府均成立“妇幼健康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将妇女儿童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任务全面完成。紧紧围绕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重点指标任务,多次组织专题调研,认真分析死亡原因,制定有效措施,杜绝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死亡。以市政府正式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群策群力防控格局。三是将妇幼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医生、乡村医生的作用,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情况,定期对需随访妇女进行上门随访、咨询,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指标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产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妇幼健康计划”对口帮扶、“降消”项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措施,积极开展专家驻县、驻乡、驻村蹲点指导工作,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孕产妇抢救血液保障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保障母婴安全。五是实行月通报制度,做到信息互通。各级各部门对妇幼健康计划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实行月通报制度,做到信息互通,反应及时。六是加强依法执业,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各级助产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执业,依照各项技术规范和工作方案提供专项临床技术服务,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七是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健意识。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电视、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街头宣传、入户宣传、就诊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2015年上半年,该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1年同期46.29/10万下降到34.84 /10万;婴儿死亡率由15.58‰下降到9.3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79.9%提高到98.33%。三年来,共组织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86468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12746人、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56625人、新生儿遗传性代谢性疾病筛查72180人、新生儿听力筛查73271人,并对查出患病妇女和儿童给予了积极治疗和随访。
发布部门: 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