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税“内外入手”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3.07.2015  13:02

临沧地税采取内外结合的工作方式,逐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减免税工作“经得起社会各界的追问,经得起相关部门的质询,经得起地税系统内外部的检查”。

对内:以“三结合”提高地税系统对减免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结合依法治税、行政执法的新要求,市县两级地税局把税收执法工作特别是减免税工作作为各级监督部门的督查重点。二是结合年初开展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组织对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43号公告发布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学习,利用局务会,组织相关科室对《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税总函〔2015〕306号)开展讨论。三是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临沧市地税局制定了《临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优惠核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地税发〔2014〕103号),统一和明确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准、备案工作有关工作要求,让每项具体执法事项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对现行的每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说得清、道得明。

对外:以“三个重点”来强化部门协作。一是成立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建立由税务、财政、审计局、发改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协税护税网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意见,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并向地税部门传递相关涉税信息资料,让协税护税网络成为沟通地税部门与政府部门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有效解决地税部门征管力量不足,实现地方税源社会化管理的有效载体。二是依托“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正风肃纪,从严从实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确保减免税依法规范,以市地税局为主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谁受理、谁检查、谁整改”的原则从严部署减免税清理检查工作。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减免税审批资料不齐的限期补全,减免税审批程序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减免税到期或者已不符合条件的停止享受、追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