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03.06.2016  04:18
      一、基本情况

      临沧市国土资源总量为23620.15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为1976.25万亩,耕地和草地分别为718.7万亩和196.11万亩。全市大于1平方公里、坡度8度以下的坝子57个510.9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8.75万亩,园地3.45万亩,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用地15.36万亩。

      临沧市地处“三江成矿带”南段,成矿地质条件良好,发现矿藏42种,其中能源矿藏4种、金属矿藏15种,锗、高岭土、铅锌、铁、建材等是我市目前开发的优势矿种,镇康芦子园—云县高井槽地区整装勘查项目区累计探明铁矿石量3.3044亿吨,铅锌金属量475.3万吨,铜金属量2.3571万吨。是云南最大的锗开采加工基地。全市设置探矿权227个,主要勘查铅锌、铜、铁、金、锡矿种为主;设立采矿权258个,其中金属矿72个。

      二、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主动靠前服务,用好用活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在有效保护资源,有力保障发展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 一是以“六五”普法、综治宣传月、“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以报刊电视、门户网站、信息简报、宣传展板为媒介,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用地意识,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从实际出发,依法按程序研究制定了临沧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细则、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范围内建设用地报批实施细则、临沧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是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办,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矿产违法案件,严格控制违法用地。
 
    (二)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组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明确技术合作队伍,完成了规划中期评估和资源承载力专题研究。
 
    (三)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一是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县、乡、村层层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完成基本农田划定668.31万亩,签订保护责任书30805份。

      二是完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调查评价。三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组织实施2014年度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19个,建设规模18.36万亩,预算投资4.25亿元;争取2015年度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11个,建设规模9.42万亩,预算投资2.28亿元。
 
    (四)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2015年完成重点项目用地预审23件441.51公顷,获省级批准建设用地16宗435.59公顷。获批实施永德大雪山片区等4个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56.85公顷,争取省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278万元;获批实施凤庆新华等4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准周转用地指标134.3公顷。

      二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以市场为导向,规范出让行为,全年供应土地1119.98公顷,其中出让91.08公顷,收取出让金5.03亿元。

      三是着力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列入国家督查的10宗闲置土地,主动协调筹集资金落实1487公顷用地历史批文。四是抓好土地收储,全年市级完成实物储备3206亩。
 
    (五)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抓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落实各级各部门防治责任,强化汛前、汛中、汛后巡查排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开展应急演练97次,参与人数达13928人,开展宣传培训78次,参与人数8622人。

      二是全力以赴开展“10.07”景谷、“3.01”沧源耿马地震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编制震区地灾专项防治规划,指导做好恢复重建选址,督促并协助开展搬迁安置点的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争取恢复重建资金2884万元。

      三是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55个,搬迁避让项目73个。
 
    (六)依法规范矿政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采矿权审批管理,使矿业权审批更加公开透明高效。

      二是做好煤炭转型升级采矿权变更登记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清理整顿、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现状实测和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价款处置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动态监管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招拍挂出让制度,完成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6宗,收取出让金354.83万元。四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应收尽收矿产资源补偿费825万元。
 
    (七)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一是开展临沧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cors站)建设,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启动实施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测绘项目,基础测绘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平台建设,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临翔分局执法监管平台一期建设,2015年国土部门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71条,访问量114900人次。三是抓好建设用地和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土地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缺少持续有效的宣传,违法占地建房、违法转让土地、非法开采砂石场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与依法报批、合理用地矛盾突出,一些地方、少数干部过多强调经济快速发展,忽视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导致限期开工项目较多,用地选址不科学、报批跟不上而产生违法用地。

      三是现行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够强,对违法行为不能快速、有力地查处和打击,教育、警示、震慑作用不够明显。
 
    (二)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之间矛盾突出。 一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严重不足。在2010年至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中,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剩余指标基本都已安排。当前以高速公路、铁路为重点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及孟定新兴口岸城市建设,脱贫攻坚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全面推进,用地需求量急剧上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严重不足。

      二是耕地保护任务重,保红线压力大。省下达我市2020年耕地保护任务784.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29.25万亩,人均保护耕地、基本农田任务达到3.15亩、2.53亩。2014年底,我市耕地面积842.4万亩,其中净耕地面积714.5万亩。净耕地中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131.4万亩,如果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净耕地面积仅有583.1万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将难以落实。

      三是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一方面由于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各类待开发用地缺乏统筹安排、征地难到位等原因,导致建设用地供地率低。另一方面由于对土地批后利用缺乏跟踪监管,闲置和粗放型利用土地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力量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匹配。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现有工作力量无法满足工作要求,人少事多、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一人多岗、超负荷运转导致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几点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营造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氛围。 一是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相统一、相衔接,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规范利用。

      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更加主动承担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责任,突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这个重点,在学法、懂法、守法、依法上着力,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多形式、多途径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三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公开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依法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二)坚守红线,确保国土资源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 一要抓实各类国土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和执行工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地。

    二要坚守红线,严格执行各类国土资源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严格临时用地及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加强土地复垦日常监管及验收工作。

      三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规划,抓好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项目建设依法及时用地。

      四要严格落实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制度,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努力营造科学、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五要加大对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滑坡防御区的巡查排查,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预防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在建项目建设,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巡查机制,严格落实土地巡查监管责任,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坚决制止抢建、违建行为,从源头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要加强土地市场检查,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重点查处违法批地、乱占耕地及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加大违法占地打击力度,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三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办法。

  (四)强化管理,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重视研究解决土地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二要继续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国土资源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三要做实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指标、项目和资金支持。四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继续抓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