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兑现会在市公安局召开

15.01.2016  17:28

1月14日,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云南省公司在临沧市公安局召开“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兑现会,对2015年临沧市因公牺牲和病故3名公安民警理赔金现场进行赔付,省公安厅公安英烈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刘宁魁,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赵晓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加能,副局长杨金宝,政治部主任董建文,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部分工作人员以及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保障处、临翔区公安分局政工办部分民警30余人参加了兑现会。会议由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总经理谢宏伟主持。

 

 

2014年11月,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从2015年起由中央财政统一承担经费,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5年9月,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签订了《云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在全国统保的基础上,为全省公安民警额外提供升级增值保障服务。

 

会上,中国人寿云南分公司向因公牺牲和病故的3名民警家属代表现场赔付了保险金43万元。赵晓彤副总经理作了讲话:公安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安民警是和平时期牺牲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直致力于将社会责任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公安民警意外伤害险启动后,公司切实履行合同要求和服务承诺,切实为全省公安民警做好服务,确保每一名符合理赔条件的民警,都能按时足额享受到应有的保险保障。2015年全省赔付案件共47件,赔付人数45人,其中牺牲40人,残疾2人,重大疾病3人,累计赔付金额493万元。临沧市公安民警赔付案件3件,赔付人数3人,赔付金额43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民警保障项目的保障体系,2016年保险公司将继续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助推警企合作迈上新台阶。

 

杨金宝副局长代表临沧市两千多公安民警向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切实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努力把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项惠及全警的工作做实、做好,着力提升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水平。

 

马加能副市长指出,省公安厅和省市人寿保险公司在临沧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兑现会,向因公牺牲和病故的民警家属现场兑现理赔资金,充分体现了各级组织和部门对临沧市公安民警的支持和关怀!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建立,对于解除公安民警后顾之忧,减轻伤亡民警家庭负担,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公安机关要以今天召开的理赔兑现会为契机,建立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加强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努力把这一惠及全体民警的好事做实,实事做好。全市公安民警要牢记使命,努力拼博,为保障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安宁做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回报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马副市长建议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简化理赔流程,及时向符合理赔条件的民警和家属进行理赔兑现,让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当地民生建设和经济建设。

 

当天,省公安厅公安英烈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刘宁魁,在政治部主任董建文的陪同下到边防支队对因公牺牲的干部进行了慰问,并发放了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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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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