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中药面临"重命名" 云南白药称若改名损失或超百亿

17.02.2017  19:05

   规范命名

  云南白药、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这些耳熟能详的药名或将改头换面。国家食药监总局1月11日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2月15日正式截止。记者检索发现,按照新规意见,数千个药品或将需要改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该项工作开展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规范。对已上市中成药中,名称中存在夸大疗效、含迷信和低俗不雅用语的,要求企业重新命名。二是分类实施。对已上市产品和新申报产品予以区分。对已上市中药,拟区分属夸大、暗示疗效还是属于命名不规范,对不规范问题将循序渐进予以处理。三是合理过渡。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产品更名后采取适当的过渡措施。

   规范命名

   中药名称不得夸大疗效

   不用迷信低俗不雅用语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强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此外,中成药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对于市场上已有的中成药,意见稿提出,该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规范原有中成药的不规范命名。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老药涉及面有多广?在食药监总局药品数据库国产药品一栏中,记者输入部分涉及更改的关键词,可检索到数千个药品批文,其中光名字中含有“”字的药品就有2000多个。多家上市药企的药品或涉及改名,包括同仁堂、贵州百灵、中新药业、华润三九、天目药业、神威药业等。

   更名困境

   多家药企需重新注册改包装

   无形损失巨大 注册成本高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表示,如果命名不能用地名,云南白药系列的7个剂型、7个产品都将受到影响。

  除含“云南白药”4个字的剂型和产品外,云南白药系列可能涉及改名的药品品种还包括含“消炎”二字和含“”“”字眼的。

  李劲认为,如果按照目前的意见稿实施,许多家喻户晓的老字号将受到较大影响。“假如云南白药需要改名,那么云南白药115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声誉、公众认知或将坍塌,预估损失将超过100亿元。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立家说:“改名意味包装材料、说明书、小盒、纸箱、标签通通需要变更,生产包装成本姑且可以计算、承受,但对于老字号品牌而言,更名带来的无形损失非常大,还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二次市场培育,让消费者知道更名后的产品就是原来用惯了的老药。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药企来说,更名后需要到当地食药监局重新注册,对于更名量大的企业而言,注册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各地收费价格不一样,少数省份不收费,大部分省份都是收费的。在北京一个产品就要交6600元。”该人士说,他所在的企业有35个产品或将涉及改名,光注册费就得23万余元。

   ★观点

   对品牌老药不宜一刀切 应兼顾文化传承与监管

  对于现有大部分中药必须改名,不少消费者表示很难理解。昆明市一小学教师刘悦说:“像云南白药气雾剂、马应龙痔疮膏、风油精都是家里常备药,老百姓都认这些牌子,如果一夜之间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会觉得很不适应。

  李劲认为,一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老品牌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优秀代表和象征,具有世界影响力,需要区别对待。比如美国《巴伦周刊》就把云南白药列为了“美国人必须知道的10个中国品牌”之一,云南白药一旦更名,其代表中国的品牌形象将无从谈起。

  “不能用西医西药的思维来管理中医中药,在命名上尤其如此。”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说,中国传统中药在命名时往往要把发明人、生产地、君药的名称等因素都考虑在内,这是对发明人贡献的一种认可。此外,中医药讲究“地道性”,地名是最好的体现。陈其广说,如果人名、地名都不能作为药名的话,中药就会彻底丧失传统文化底蕴。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认为,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不宜一刀切。”郑进建议,可视情况分类管理,对于没有历史渊源的新药可按新的命名办法约束,对于老字号品牌的药名,不应强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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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新规征求意见

   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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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稿提出,以网络、电视、广播等方式宣传食品,如有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等情形的,均属于食品宣传欺诈。

  其中,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等6类欺诈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在处以上述罚款的同时,还会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再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