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协安排部署国庆中秋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

21.09.2017  20:46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充分发挥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向全市工商及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发出《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两节”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在2017年9月20日至10月8日期间,全力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工作。       《通知》强调,做好“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省政府22条措施、市政府38条措施及省工商局16条措施、市工商局13条措施,保障市场秩序和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积极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节日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以国庆、中秋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为契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旅游市场消费氛围。       在工作具体安排部署方面,《通知》要求强化市场主体整治、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整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整治合同违法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六个方面的工作。《通知》同时要求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畅通旅游消费维权服务渠道,在“两节”期间强化维权消费教育引导、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维权联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对接、对企业开展约谈、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及“一会两站”作用、开展投诉数据分析利用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协作配合,并加强工作痕迹归集及信息报送,把“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