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控中心预警:冬季进补需防草乌中毒

27.09.2016  03:07

  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进入秋冬季节,云南部分地区群众有煮食草乌等中药材进补的习惯,但食用草乌后发生的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9月26日,云南省疾控中心提醒:冬季进补,需防止草乌中毒事件发生。

  据介绍,草乌分为多种,川乌、附子与草乌等乌头碱类植物未经炮制则毒性很大,主要毒性成分为乌头类生物碱。这些药材只可供外用,若内服,多用经过炮制的制川乌、制附子或制草乌。这是因为在炮制过程中,毒性很强的双酯型乌头碱被水解为毒性较小的单酯型乌头碱,从而降低毒性。

  草乌中毒症状一般在服药后0.5—2小时之间出现,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毒性、心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其中损害心脏是草乌中毒最重要、最多见的危险因素。中毒症状有全身发麻,胃内强烈烧灼感,逐渐出现瘫痪,颜面及四肢痉挛,言语困难,视力、听力下降等,最后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云南省疾控中心专家提示,食用草乌时要谨慎,每人一次食用草乌不能超过3克;有心脏病史的患者食用草乌时更要小心。食用草乌时,忌酸、冷、甜食品,更忌豆类食品,吃完后不能喝凉水;食用草乌后,如出现口舌发麻、全身麻痹、心慌、呕吐、手足痉挛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