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铁一火车被中年男子“逼停” 铁路安全亟待民众提升法制观念

14.05.2015  15:21

  中新网云南频道5月14日电(曾志林)近日,一列从王家营驶出开往火车北站的列车,在通过东华小区的铁道路口时,被一名中年男子“逼停”,中年男子强闯已经放下的安全道杆,站在铁轨中间,而火车在距离其两三米时停下,中年男子拦火车的意图,却是为了拍照。

  众所周知,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具有重要作用。而为了一己私利,这名中年男子采取过激行为阻拦列车正常通行,不仅“任性”不可取,更是违法不可纵容。

  根据我国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等十六种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被严令禁止实施。可见,这些民众阻拦列车、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将难逃法律的责任追究。

  除了行驶列车旁拍照的过激行为,近年来,诸多类似铁路线上随意扔杂物、动车组列车吸烟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不仅是保护铁路运输安全行为的不到位,也是法制意识、思维、观念的缺失,亟需进一步提升民众法制意识,为铁路运输安全筑起一道思想屏障。

  安全是铁路工作的重中之重,铁路运输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首先,作为主管单位,铁路部门责无旁贷,要通过专题宣传与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知路、爱路、护路”等多种宣传活动,持续加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出浓厚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

  其次,铁路运输点多面广线长,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铁路主管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同样应该参与进来,加强路地协作,齐抓共管,建立 “路地联防、路地联调、路地联治、路地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的工作局面。

  列车运行永不停息,平安稳定贯穿始终。作为社会一份子,知法守法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民众应该主动学习铁路法律法规,提高法制观念意识,自觉履行保障铁路安全的法定义务,一起为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作出努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