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争取到2020年成为有地方立法权城市

27.01.2015  10:38
计划到2020年,中山将积极争取成为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基本形成完善的地方性法律规范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

在1月22日召开的中山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争当法治建设排头兵的意见》。意见提出,计划到2020年,中山将积极争取成为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基本形成完善的地方性法律规范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打造全国一流的城乡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全国最平安、最和谐城市之一,在创建法治广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争当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排头兵。

中山目前正力争成为全省第一批立法权地级市的工作。据全会透露,通过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省人大的支持,目前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表示,通过成为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总结之前一些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地方法规赋予其法律效力,将改变以往规范性文件法律规范性和法律效力方面的不足,让中山的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据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冯镜华透露,目前中山正抓紧研究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委托了中山市制度创新研究院进行专题的立法课题调研。同时着手制定立法规划,制定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的议事规则制度,建立法规草案表决规程,为顺利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创造条件。

冯镜华还告诉记者,中山正在建立依法治市专家库,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目前已有多名国家级立法、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专家意向加入,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等。

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强化在法治轨道内行政,“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全会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理顺和规范市镇两级政府职责,加快编制行政职权清理和权责清单,杜绝法外放权。同时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其中更提到,中山在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面,要在大部制基础上,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机制,从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冯镜华表示,在大部制改革后,中山已经初步探索了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屡清职能和职责。

据了解,为了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中山将深化“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及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打造阳光执法系统。目前,中山已将各行政机关的2600多项行政处罚量化为约7800多项裁量标准并予以公开。

而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机制上,中山将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移送等配套制度,加强移送衔接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调和利益冲突,而法治则是调和礼仪冲突的最有效的方式。在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荐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中山拟通过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的“法治因素”,用各种方法引导群众通过听证、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化解纠纷,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而这一过程中,中山将打“全民牌”,将法治修身作为全民修身行动的重要内容,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其中在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上,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型、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立,积极建立第三方矛盾调处化解机制。

会议还提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其中包括在广泛发动群众推进平安建设“中山模式”的基础上,调动全民依法治理危害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平安创建法治化水平。

谭培安认为,近年来中山通过“全民治安”、“全民除医闹”、“全民除三害”,“全民清三非”等一系列“全民牌”,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达到了以前仅靠单纯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所达不到的效果,近两年刑事发案数更下降50%以上,这样,通过全民的参与,将进一步提升中山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