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大水井乡坚持“三、四、五、六”原则 强化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15.11.2016  14:34

 

为切实做好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农户手中,罗平县大水井乡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建立专人专管负责制,严格核实农户信息,坚持做到“三公开、四不补、五到户、六不准”原则,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一是“三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公开。

二是“四不补”,即:已转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不补;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补;常年抛荒的耕地不补;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补。

三是“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清册编制到户。按照“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核实种粮农户所在村组、土地承包面积,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张榜公示到户。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资金兑付到户。由农信社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统一划拨到农户帐户上,确保资金安全、便捷地发放到农户手中;补贴资料立卷归档到户。建立种粮农民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将农户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补贴系统进行管理,以便查询。

四是“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更改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随意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和转发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欠款;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不准以各种理由增加农民负担,向农民收取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截至目前,大水井乡已圆满完成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兑付工作,共兑付补贴资金344.7万元,补贴面积5.77万亩,受益农户602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