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关于做好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旅游商品馆组展工作的通知

06.08.2015  16:32

各州市旅游委(局)、旅游协会,各旅游商品企业:

  由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CITM2015,以下简称“交易会”)将于2015年11月13日-15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交易会已成功举办了16届,交易会的影响不断扩大,已成为亚洲地区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际旅游盛会。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特设旅游商品馆,同期开展“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及颁奖仪式”等活动。旅游商品馆使用面积10000平方米,拟设立7大展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展区、魅力彩云南-特色云系列商品展区、文化创意商品展区、GMS六国商品展区、台湾精品展区、云南好礼展区及红木精品展区等。

  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馆的招商组展工作,充分利用交易会平台,展示、宣传、推介最富市场潜力的旅游商品,整体提升旅游商品的竞争力和品牌形象,推动旅游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繁荣和活跃旅游商品市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日
  地点: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范围
  (一)“魅力彩云南、特色云系列”商品:品质云咖类、生态云牧类、人文云茶类、安心云蔬类、百年云药类、绿色云菌类、健康云油类、地理标志类。
  (二)旅游装备系列:旅行客车、电动游览车、户外休闲用品、休闲木屋、高尔夫用品、登山露营用品、攀岩装备、徒步旅游用品等。
  (三)旅游商品系列:文化创意商品、珠宝玉器、红木精品、木雕木艺、刺绣布艺、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民族特色商品、旅游食品、旅游服饰、土特产品等。

  三、收费标准
  (一)标准展位:7400元/个,规格为9平方米(3米×3米)。每展位含三个参展证、二把椅子、一个洽谈桌、一块楣板、地毯、两支射灯、一个废纸篓、一个电源插座。
  (二)空地展位:700元/平方米,至少租用36平方米以上,空地展位不包含任何展出用具。
  在2015年8月31日前报名参展并缴纳全部展位费用的单位给予每认购5个展位奖励1个展位的优惠政策。

   四、展台搭建及费用
  旅游商品馆的公共部分及整体形象的设计和搭建由组展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内部布置;租用空地展位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的设计和搭建并承担费用。展位的位置分配根据所认购展位面积大小、报名及缴费的先后进行确定。

   五、参展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全省各州市旅游委(局)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州市旅游商品企业的组织和联络工作,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传真至交易会组委会秘书二处特色商品评选组。
  (二)各州市旅游委(局)应高度重视今年交易会旅游商品馆的组展工作,要求各州市形象展示与商品展示独立分开,广泛动员辖区内旅游商品企业参展;以州市旅游委(局)为组团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的旅游商品企业参展。
  (三)大型旅游商品企业可申请独立参展,直接向组委会秘书二处特色商品评选组申请展位。

   六、汇款方式及报名截止期
  请各参展单位将展位费汇至指定收款帐户:
  开户名称:云南神州行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
  帐  号:2502014009024555434
  (注:汇款请注明“CITM2015旅游商品展位费”)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以收到汇款凭证传真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组委会秘书二处特色商品评选组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旅游大楼611室
  电 话:0871-67179399、67179699、63550920
  传 真:0871-671796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州市旅游委(局)联络员回执表
     2、 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旅游商品馆展位申请表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