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两个首创四个率先”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先行示范区创建

11.08.2015  12:20


      去年,大理州人民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行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年来,大理州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措施、明确目标,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围绕加强基层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执法稽查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创新举措,率先探索,有效提升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水平,先行示范区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首创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量化分级动态监管机制。及时印发《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企业实施分级评定、动态监管、统一公示,并探索实施企业监管“扣分制”,在全州全面推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量化分级动态监管长效机制,2015年上半年生产环节量化分级评定69户,流通环节量化分级评定1423户,有效缓解了监管点多面广、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了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全州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首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模式。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大理州成立正处级食品检验检测院。祥云、宾川、巍山、永平、洱源、鹤庆6个县整合县域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归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6个机构共核定人员编制155名,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共计62.5亩,目前各县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检验站”牌子。其中,祥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是全省首家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双认证”的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获批准认定食品、药品、化妆品等8个技术领域、260项检验参数检验能力。
      三是率先规范食品药品稽查机构设置。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设食品稽查支队和药品稽查支队两个副处级稽查机构,在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全州规范设置食品药品稽查机构14个。同时,在州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大队,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稽查机构设立以来稽查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全州食品药品案件数是2013年的5.5倍,2015年上半年较2014年同期增长10%。
      四是率先建立完善"12331"投诉举报及奖励机制。率先在全省组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出台《大理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畅通电话、信函、短信、微信、微博等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中心成立至今共办理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66件,进一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是率先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红黑名单”制度。出台《大理州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2014年向社会公告首批食品生产经营6家“黑名单”单位和60家“红名单”单位,2015年公告82家“红名单”和4家“黑名单”单位,大理市将“红黑名单”制度延伸到食品餐饮监管中,制定《大理市餐饮服务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将违法失信企业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置于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之下,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弘扬尚德守法行风,促进行业自律。
      六是率先推行食品安全“一专五员”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到110个乡镇1144个村(居委会),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义务监督员、义务宣传员共11276名,招募食品安全卫士志愿者521名,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