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在5年内培育2至3个资产超百亿文化旅游企业

19.01.2016  17:06
记者从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十三五”期间,云南将在全省建设20条以上民族文化休闲街区和文化休闲商业中心(CCD),重点培育3—5个区域性国际知名的民族节庆品牌,至2020年形成2—3个资产和收入均超百亿元、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大型龙头文化旅游企业。云南既是旅游大省也是文化大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并赋予了更高的战略地位。“十三五”期间,省旅发委将从四个方面入手,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基地。以出版印刷、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制作、影视拍摄制作为重点,依托大型旅游景区、旅游小镇和特色民族文化村等重要载体,规划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以园区为依托的动漫游戏和影视制作基地。同时积极推动影视拍摄、动漫游戏、文化创意产业在我省的快速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推出1—2家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影视和旅游拍摄基地。

加快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产品继续推进十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策划推出南方古丝绸之路、滇越铁路、云南之源--云南驿等一批新的地方历史文化旅游产品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在全省建设20条以上民族文化休闲街区和文化休闲商业中心(CCD)。深入挖掘文化资源,重点培育3—5个区域性国际知名的民族节庆品牌。引导国内外知名演艺集团和省内企业开发建设旅游演艺产品,在“十三五”期间推出5部以上有影响力的旅游演艺产品。

推进文物及遗产保护开发加强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单位、大型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抢救、维修和保护管理,开展大型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建设一批主题博物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点和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积极推动50个文化传承示范村的“土风计划”。

培育一批骨干文化旅游企业推动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至2020年形成2—3个资产和收入均超百亿元、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大型龙头文化旅游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和小微型文化旅游企业,完善和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提升文化旅游的综合效益。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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