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已建设125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

29.08.2017  10:42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昆明市贯彻实施《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下称《条例》)情况。据昆明市政府汇报,昆明全面推广感染者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全市共建设125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今年上半年传染病发病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0%。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昆明市全面推动防艾工作顺利实施,加强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以市、县两级防艾委为平台,建立多部门联合督导和跨地区交叉督导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根据形势发展制定符合实际的防治工作计划,加强防治艾滋病队伍建设,健全艾滋病防治体系。针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更隐蔽、私密等新情况,全面推广感染者社区综合管理模式,以各级疾控中心为枢纽,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构建“3+3X”防艾工作模式。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三级政府主导,医疗及专业技术机构、社区的“三位一体”支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防艾工作模式。全市已建立1个艾滋病确诊中心实验室,9个确证实验室,25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216个快速检测点,34个自愿咨询检测门诊,17个国家级/省级艾滋病监测哨点,13个美沙酮门诊,18家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各县(市)区先后建立防艾社会组织近40个。到去年底,全市已建设125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今年起开始向所有社区推广实施。同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不断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扩大覆盖和治疗范围,提高干预质量及治疗水平和可及性。充分利用妇幼保健网络平台,全面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对发现的HIV阳性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降低分娩婴儿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全市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防止职业暴露事前培训及处置工作,保护艾滋病防治及高危职业人员安全。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列为救助病种,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给予救助。将城镇、农村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家庭100%纳入低保范围,落实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政策,对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保障范围由孤儿、感染艾滋病儿童,扩大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检查组提出,昆明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绷紧防艾工作的弦,加强部门联动,准确把握舆情的变化趋势,精准开展防艾工作。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符合昆明实际的防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副市长李志工陪同检查。(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通讯员缪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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