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年底要建成2个绿色生态城

14.01.2015  12:01

  昆明市住建局发布《昆明市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全市范围内的民用建筑都要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达到《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标准。今年底,完成呈贡区、五华泛亚科技新区绿色生态城区共2个绿色生态城区的初步建设。

  据了解,2014年起,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新建城镇民用建筑(2015年起扩展到全市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达到《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标准。

  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必须申报和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他项目鼓励申报并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按照住建部、省、市等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设计,竣工验收合格的绿色保障性住房可认定为一星级绿色建筑,不再进行专门评价;鼓励有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并申报二星级以上评价标识。

  到2015年底,完成呈贡区、五华泛亚科技新区绿色生态城区共2个绿色生态城区的初步建设。建设应满足“绿色生态规划设计”、“绿色建筑开工建设量”及“国家对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其他要求”的要求。(完)(朱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