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藏区迎第10个民族团结进步月

04.09.2019  17:50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 王旌亚 摄

  中新网云南迪庆9月2日电(王旌亚)2日,“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香格里拉市举行,全州100个单位被命名为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下称“迪庆州”)是中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全州共有26个民族。藏族、傈僳族、纳西族等9个千人以上民族在此长期居住,民族文化丰富。

  2010年7月,迪庆州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至今已有9年多时间。同时,2019年9月也是迪庆州自2010年来第10个民族团结进步月。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 王旌亚 摄

  中共迪庆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顾琨介绍,近年来,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机制不断健全。已出台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启动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每年组织“藏历新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民族团结节”等活动,促进了各民族间交往交流,民生事业大幅改善,全州贫困率由2015年末的24.95%下降至3.57%。

  藏族民众王建华告诉记者,“迪庆州是多民族聚集区,我身边有许多家庭都为多民族家庭,家人相处和谐美满,孩子们在学校更是能接受多元文化教育,各族同胞共同努力创造了今日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几十年来,迪庆州民族、民生领域的政策愈加完善,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傈僳族民众梁雪松感慨道,“相信家乡的未来更加美好!

  当日举行的启动仪式上,迪庆州委、州政府命名政协迪庆州委员会等100家单位为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等2个场所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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