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防、管、打”相结合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12.02.2015  18:58

近年来,个旧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目标,坚持"防、管、打"相结合,着力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严格征占用林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进程,较好地维护了全市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防"字当头,依法维护林业生态安全。该市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目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完善防火扑火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机制,依法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同时,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加大森林病虫害动态测报工作力度,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采取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办法,及时进行防治,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的蔓延与扩大。2014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21起、查处18起,查处率为85.7%,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连续2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全市实施森林病虫害监测面积达21.5673万亩,监测率达98.4%;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1.577万亩,防治率达98.6%;产地检疫苗木200亩,产地检疫率达100%。

"管"在源头,依法确保林业持续健康发展。该市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云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细则》、《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的管理,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严格杜绝乱砍滥伐、乱征滥占林地现象发生。通过严格控制木材采伐,有效遏止超伐林木行为。通过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减少林地流失。通过按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如期恢复森林植被。2014年,全市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29.6192万元。

"打"在要害,依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该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林区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林区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2014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41起,其中立林业行政案件39起,查处39起,查处率达100%。与此同时,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开网行动"、"缉枪治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从重、从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2014年,全市共铲除罂粟原植物39株;收缴大壁虎、草鸮、鼬獾、三索锦蛇等83只;收缴主动上交火药枪、气枪等17只,子弹191发;清理整顿木材加工场43个,清理检查花鸟市场3个。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张安福 严东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