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决定撤销4个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

29.12.2015  11:54

本报讯(通讯员 杨辉 崔寒) 12月21日州纪委决定,撤销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宾川县大营镇排营村委会、南涧县宝华镇拥政村委会、鹤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并予以摘牌处理。

自2011年开展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以来,我州共创建71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其中省级9个、州级62个。为加强对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维护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性和严肃性,州纪委分别于2015年7月、10月对省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了两次检查复核,特别是对示范点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核实,省州廉政文化示范点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引导作用,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少数示范点不同程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有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创建质量,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抵制不良风气、弘扬廉洁的正向引导作用,根据中纪委、省纪委相关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标准和检查复核结果,经12月21日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等4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并予以摘牌处理。

州纪委同时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吸取教训,继续坚持紧扣廉政文化“六进”主题,突出自身特点,创造性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按照示范点的创建标准开展工作,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格要求示范点的各项工作,发挥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和说服力,进一步营造廉荣贪耻、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