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在6个市、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26.01.2016  21:26

云南网讯 “深化司法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1月26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宁在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2015年我省在6个市、县检察院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分步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产生首批152名纳入员额的检察官。

在6个市、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4个方面改革内容,在6个市、县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坚持标准、从严把关,分步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产生首批152名纳入员额的检察官。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检察官权利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探索建立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和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稳步推进检查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试点经验在全省深化改革会议上作交流,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试点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相关案件60件

2015年,云南检察机关探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在8个州市积极推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2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探索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督促依法履职754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妥善处理8062件信访案件

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省三级检察院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有效解决基层偏远地区群众信访难的问题。

强化首办责任制和一体化办理机制,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妥善处理8062件信访案件,信访总量、集体访、告急访连续两年下降20%以上。

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因刑事犯罪造成生活困难的828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13万元。

记者 念新洪 杨之辉 李星佺 彭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