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新增24个州级生态村

08.07.2015  12:44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途径。2015年,弥渡县环境保护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根据弥渡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初的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弥渡县环保局认真指导符合申报州级生态村条件的村委会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近 日,所申报的三个乡镇24个村委会被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命名为2015年州级生态村,截止目前,弥渡县共有州级命名的生态村58个,省级命名的生态乡镇两 个。

下步工作中,弥渡县将扎实推进五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和全县80%的村委会申报州级生态村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并做好生态县规划编制及报批,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新弥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