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深入开展“严禁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

27.03.2015  11:28

自今年3月起,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我州深入开展“严禁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阳光政务、阳光服务和阳光监督,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深入开展“严禁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等七类社会保险基金,以推进阳光政务、阳光服务、阳光监督为重点,坚持社会保险行政审批“七公开”,即社会保险行政审批在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条件公开、申报资料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办理责任公开、投诉电话公开;突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三到位”,即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程上墙到位、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参保信息定期告知到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发放到位;注重社会保险基金信息“三披露”,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数据定期披露、重大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及时披露、社会保险基金要案查处结果按规定披露。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严防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等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