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严查七类行车陋习 不礼让斑马线要被罚

03.12.2014  10:49

  知道闯红灯、超速是违法,但你知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也违法?昨天是全国第三个“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这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和不礼让斑马线,这些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超速行为更是位列榜首,而平时不被驾驶员注意的占用应急车道以及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违法行为也被纳入严管范围。

  据云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公路通车里程已达21.9万公里,其中三级以下和等外公路共19.9万公里,占总里程96.50%,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080万。由于我省地形、地貌、道路情况特殊,公路运输在我省运输体系中占主导地位,道路基础条件差,机动车和驾驶人增长迅速,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分析近几年来,我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因此,紧紧抓住人这个根本,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是提升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

  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全俊鹏认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旨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从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范围来看,既有城市地区、又有农村地区,既有高速公路、又有普通道路。从危害程度来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程度高;占用应急车道危害群众公共利益;不礼让斑马线,妨碍行人通行权利和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安全,上述违法行为严重妨碍交通秩序、道路安全。围绕今年“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昆明市交警支队将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整治的重点道路为: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的国省道干线及城市道路。昆明交警各大队将重点强化对酒驾、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加大对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在晚饭后、凌晨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酒驾、毒驾的专门整治行动,加大现场纠违和处罚力度,集中查处超速、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

   七类交通违法处罚依据

  1

  超速

  根据机动车类型以及超过规定时速的不同,依法给予驾驶人2000元以下罚款,记3分、6分、12分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

  超载

  根据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不同,依法给予违法驾驶人2000元以下罚款、记3分或6分的处罚。驾驶人应将超载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承担。

  3

  酒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毒驾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驾驶机动车的,都会被注销驾驶证。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3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3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5

  闯红灯

  交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违法驾驶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6

  占用应急车道

  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应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记12分。

  7

  不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抢行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可认定为不礼让斑马线。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可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完)(记者 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