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 昆明中院廉洁过“五一”

29.04.2016  19:2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五一”假期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严防节日腐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通报了最高法院近期通报的6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再次重申节假日期间的纪律工作要求。

    昆明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最高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云南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认真吸取关于《最高法公布6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深刻教训,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坚决杜绝用公款送礼、吃喝、旅游、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现象发生。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格车辆管理使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严禁随意停放警车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节假日期间除执行公务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均封存入库。

    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五一”节期间纠“四风”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要结合“两学一做”、“素质提升年”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早研究早行动早警示早预防。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节日纠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当好表率,树好标杆,督促干警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强化制度意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使用规定,严肃安全工作纪律,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及明令禁止事项,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见性,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廉政监察员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到言出纪随,寸土不让,抓住“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检查常态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深挖细查,倒查部门领导的管理责任,不护短、不遮掩,第一时间通报,严肃问责,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