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严把“四关”使城乡低保成阳光工程

09.03.2015  13:07

      本报讯(通讯员 何洛)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2015年,我州着力严把“四关”规范城乡低保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严把组织宣传关。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政策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严把低保对象审核关。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入户走访、座谈等方式,调查了解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取消低保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提高低保审批的透明度,建立了城乡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严把民主评议关。由乡(镇)政府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各村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对象逐一进行评议。评议中必须认真核实当事人的收入来源及赡养人的供养能力、申请入保的家庭生活生产状况。同时广泛听取村干部尤其是当地群众的意见。
      严把低保对象公示关。对评议无异议低保对象花名册在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