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党组举行 “严以律己”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

22.09.2015  13:10

9月14日,省地税局党组举行201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暨“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局长助理,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局负责人等共65人参加学习。

 

                 
                                          省地税局党组举行“严以律己”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好专题教育学习研讨的相关要求,省地税局党组将3个专题的学习研讨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安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辅导、观看视频等方式,全力提升学习质量和成效。专题教育启动以来,已完成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两个专题的学习研讨,并联系反面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穿插了一次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的专题学习。在每一次专题研讨中,全体参学人员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研读《习近平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著作,注重以先进人物为镜,对照典型,查找差距;以违纪违法案例为戒,深入剖析、汲取教训。通过中心组学习的扎实开展,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了中央、省委部署上,促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更加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持续改进作风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本次中心组学习是“严以律己”专题的第二次研讨。学习中,首先传达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着力将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上来。交流研讨环节,8名参学人员围绕“严以律己”主题进行发言,研讨如何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并对照查找了自身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提出很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办法。有的指出,“严以律己”对党员干部来说,就是信仰之下对高尚人格和品质的主动追求,是对法治社会真诚的敬畏,“严以律己”要有是非之心、规矩意识,要坚持不懈地践行和完善;有的提出,“严以律己”就是要时刻保持反躬自省的习惯,越是顺风顺水、春风得意的时候,就越要保持警惕,否则就有可能犯错误;有的联系“金税三期”工程上线,谈“严以律己”对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有的联系岗位职责,提出践行“严以律己”要求,要把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走实、走好。

学习结束时,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德强作学习小结。刘局长强调,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关键要抓实学习领会,抓早工作谋划,抓好工作统筹。刘局长要求,落实“严以律己”要求,要以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一是要认清形势,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党规,遵守中央、省委、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党组出台制定的各项纪律、规定、制度和问责办法,正确看待转变作风的新常态,坚决避免出现把“不乱为”等同于“不能为”,或把“干净”当作“不作为”的借口。二是要勤于自省,慎独慎微,人前人后一个样、8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既从大处着眼,也能从小处入手,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学会拒绝和大声说“”,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三是要敢于担当,作出表率。要尽职尽责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到敢于创新突破,使地税工作始终迸发生机、充满活力;敢于接受监督,敢于把税收收入成绩摆上台面,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验收,以实际行动践行“严以律己”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