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社局完成2014年“两定”机构审批工作

10.02.2015  16:29

              根据《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州人社局“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对下半年申报定点资格认定的7个零售药店和2个医疗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后予以受理。

怒江州“两定”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成立“两定”机构资格认定考核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各县局分管领导和医保中心负责人参与考核,考核工作组按照分工于10月至11月期间分别对申报单位的准入条件、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实地考核检查,做到认真严格把关,客观全面地提出考核意见。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对申报单位准入条件进行复审并要求申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召开州“两定”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初步审批意见报局务会进行研究审批。

2014年下半年共有桂强诊所(门诊)和安全药店、柏瑞健康药房、云富药店、福贡平价大药房等五个服务机构审批为定点服务资格,进一步方便了城镇职工购药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