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会】除五大基本保险 还缺长期护理险

22.01.2017  18:03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部分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群,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省政协委员聂文亮、徐平提出,建议云南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供给,减轻个人及家庭的负担,节约医疗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是对保障者因疾病、意外或年老带来的身体机能衰竭等状况导致的慢性病而产生的长期护理费用进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逐步成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基本保险之外的第六个社保险种。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已在全国15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其中,青岛成效明显,项目覆盖范围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为职工医保按计入个人账户的0.4%从统筹基金中划转,居民医保按0.2%从统筹基金划转,财政从福彩公益金每年划入2000万元予以补助。赔付范围为:家庭护理和康复护理日包干标准60元,保险支付96%,个人负担4%;医院专护床日包干标准分别为170元、200元,保险支付90%,个人负担10%。至目前已有2.5万余人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机构390家,节约医疗费用2亿元。

  聂文亮、徐平建议我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今年选取1~2个经济水平较好、医疗设施完善、养老护理资源丰富的州市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