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

01.02.2015  12:10

  建议人:黄仲谋代表

  案由: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一般有三条: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诉讼。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但全省“医闹”事件仍频出,有两方面原因尤其需要引起重视:一是第三方调解机制有待健全,二是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我省大部分县市虽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但多数缺乏专职人员、没有专项经费、没有调解场地,未成为真正意义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社会公益性服务组织,第三方调解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使医患之间缺少缓冲地带,医患纠纷矛盾难以柔和化解。

  建议:应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调解场地,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真正成为中立、公益、有活力、高效率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时能第一时间介入,为医患双方免费提供调解服务。转变少数干部、工作人员“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和行为,依法治理“医闹”。(完)(记者 李翕坚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