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局认真开展“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创业培育工作

24.10.2016  17:12
        按照省、市有关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盘龙局认真落实支持服务微型企业创业的各项工作措施,分解细化目标责任,认真开展“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登记窗口、巡查等方式向小微企业发放《两个十万元微型机企业培育工程》办理须知,通过企信通等平台发送微企政策宣传短信,广泛、持续宣传“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政策,通过提高微企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理清微企创业扶持发展的工作思路,网上及时认真预审企业填报信息,审查书面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网络提交资料的微型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审查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属于限制性或禁止性行业、有无在办企业、投资资金和带动就业人员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效引导、鼓励微型企业申报创业扶持资金,结合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中确定的重点行业进行扶持。       三是严格微企创业扶持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按照“两个十万元”培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将微型企业培育发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杜绝搭车收费、损害部门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微型企业的培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