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身份证惹麻烦 名下突然多了家公司

04.10.2016  10:11

   原本只是普通公司职员,但北京市民付先生却莫名在昆明“开公司”,成为法人,还为此打起官司。原来,去年6月付先生丢失了身份证,虽然马上就到公安机关挂失并补办了新的,但丢失的身份证还是被人冒用,并注册了公司,为撤销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付先生将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诉上法庭。近日,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志昀出庭应诉。

   名下突然多了一家公司

   今年4月,付先生无意间发现,他名下有一家名为昆明昊云招投标代理的公司,公司性质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地为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A1005号,并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银行账户。自己一直在北京上班,名下怎么会多出公司?后来他一查才知道,去年9月17日,有人持他的身份证向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成立了公司。

   “我查了以后发现,这个公司所有申请材料签字都签了我的名字,但我一直在北京,对登记注册公司并不知晓,材料上的签字也都不是我签的。”付先生说,他没有授权任何第三人代为办理,因此该公司系他人冒用身份证进行登记注册的。

   付先生回忆,去年6月,他丢失了一张身份证,当时向北京公安机关挂失并申请补办了新的身份证。“但身份证还是被冒用了。”付先生认为,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机关未审查身份证真实性,就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其行政许可行为存在重大过错,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违法作出的“昆明昊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行政许可,并注销该公司。

   工商登记行为是否合法?

   付先生的辩护律师认为,盘龙市场监督管理局出示的证据中,并没有昆明昊云招投标代理公司申请成立时的审查及审批文件,因此可以看出盘龙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尽到合理的形式审查,事后也未进行必要监督,是违法的行政行为。

   “原告称身份证被冒用期间,本人在北京,这样的陈述缺乏事实依据。”盘龙市场监督管理局答辩称:公司登记审查通常指书面审查,而不是付先生所说的实质审查,本着工作中高效、及时、便民的原则,盘龙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昊云公司在登记申请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登记材料进行了审查,是在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下,作出的合理行政行为。

   “在申请人形式要件是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拒绝作出行政决定,因此我们作出的是合理、合法的行政登记,行政行为没有丝毫瑕疵。”宋志昀说,但为了实现付先生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案查实确实存在是有人冒用其身份证进行登记,盘龙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对不当的公司注册申请作相应合法的处理。

   该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 蔡靖妮(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