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委通报整改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情况

16.03.2016  12:10

    昆明信息港讯 3月16日,东川区委通报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多方面整改落实措施。

    通报指出,在“党委主体责任缺失”专项整治方面,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对落实不力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共查找和整改问题41个,问责干部2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8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16件,查处18人。

    据了解,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2日至7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东川区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东川区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通报全文如下: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区委召开常委会议,通报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区委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办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分别为5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并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出台《东川区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督促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形成工作合力。区委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督办重要信访件11件,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一把手”开展勤政廉政谈话34人次。区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联系)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30次;讲党风廉政教育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14场次。二是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汇报工作规定、领导挂钩指导等“1+7”配套制度。督促全区67家单位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带队,开展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果不理想的10余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4家单位7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三是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自纠,督促各级各单位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召开区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全区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1984个,制定防范措施13635条。开展廉情分析研判,综合信访、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相关情况,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今年前3季度廉情信息进行了分析,并形成廉情信息分析报告。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对落实不力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共查找和整改问题41个,问责干部2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8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16件,查处18人。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意识增强。区纪委迅速召开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制定落实监督责任整改方案,层层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限时整改落实。举办了区纪委领导班子落实监督责任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区纪委班子成员和纪检系统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对照查找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57个,制定整改措施98条。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会,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书记、各室负责人剖析了当前自身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公开作出作风建设承诺。二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调整区纪委内设机构,上报了《东川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方案》,明确从事监督执纪和办案的内设机构数和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67%和56%,待市纪委批准后实施。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44个,取消议事协调机构9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4个。规范纪检监察负责人分工,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三是加强落实监督责任制度建设。制定《东川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为6类29项内容。出台了《东川区关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区纪委汇报工作的规定》、《东川区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建立了自检自查、组织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监督检查机制。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学条例、学准则”活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签订“六个严禁”承诺书等。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2名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市纪委领导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党风廉政、案件查办等培训班共计175人次,组织参加区“公务员通用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各类培训123人次。强化监督管理,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报告、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过错问责登记等制度,完善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规则以及公文办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16项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先后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区纪委立案查处,3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工作失误被问责,其中1名被交流出纪检监察系统。

    3.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修订完善了《东川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东川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二是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1-9月,共审计项目28项,提出审计建议102条,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组织全区5镇1街道纪检干部及142个村(社区)监委会450余人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履职水平。三是严肃查处基层违纪违法行为。拓宽线索渠道,向村级监委会主任公布了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电话,认真落实区纪委领导和职能室接访、下访、回访等制度。建立常委包案制,由区纪委常委对所挂钩联系点实行案件包片负责,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机制,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共立案46件52人,结案40件,党政纪处分45人。四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软弱涣散的25个基层党组织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制定了3条具体措施加以整改。建立健全班子集体领导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和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区级领导带头,实行“一对一”帮带指导。选派98名第一书记和239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建立基层党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对400余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结合“两代表一委员”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千名党员下基层、大接访大下访等活动,全区387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500余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针对“招商引资层层下达任务、定指标,人人招商,效果不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以商招商,着力从工业、特色农业、新能源、文化旅游和服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5个方面引进新项目,建立健全“五个一”服务机制,研究采取外派专职招商干部、聘用社会招商人员、签署合作招商企业等多种途径改变人人招商工作局面。二是改进招商引资考核,对纳入考核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坚决纠正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中梗阻”、“吃拿卡要”、插手工程建设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督促整改问题59个。

    针对“会议多、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时有发生,部门领导每月大部分时间都在开会,难以集中精力抓具体工作”进行整改,一是对《东川区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实行“无会月”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议,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审核议题,确保务实高效。三是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6名违反会议管理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全区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部分干部作风不实,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全区作风建设工作,查找出6方面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意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讲作风建设专题党课12次。二是狠抓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八个严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9次。对违反纪律作风的21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制定出台《东川区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对新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谈话。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和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对区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四是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治理。全区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为官不为”问题自查自纠。开展“为官不为”民意调查,收集调查表1000余份。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2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调研不够、征求意见不广泛。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有待提高。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交流沟通、听取意见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决策前,提前征集议题,提前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调研;决策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全委会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讨论问题时,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保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决定重要问题时,要进行表决,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2.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只重视任用领导身边的人、机关的人,不重视从基层选拔任用干部,广大干部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实名推荐提名干部制度,制定《区管干部任免工作动议办法》。充分考虑干部特长、班子结构和干部现状,认真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班子成员的意见,做到以德为先,因材施用,以绩取用。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情况。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分析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意见和建议。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建档立卡464人。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巩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等机关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四是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加大区管干部间的相互交流力度,制定《东川区公务员交流轮岗管理办法》。鼓励干部主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五是储备后备干部队伍。开展了新一轮区管科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注重对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目前共储备后备干部195名。

    四、其他方面

    1.关于“关注民生不够。李子沟磷矿开发,矿区地处东川区饮水源上部,政府对水源地缺乏有效地保护措施,群众反映强烈。移民搬迁工程款仍有拖欠。退休老同志的住房补贴至今未发”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深沟流域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李子沟磷矿区进行全面排查,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督促45家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完善水源地保护地方性规章体系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修订完善《东川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继续从地质灾害治理、植树造林、森林管护、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力度。二是切实解决三区(矿山采空区、塌陷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移民搬迁工程第二期、第三期安置房采购款拖欠问题。“三区”移民搬迁工程二期到位资金已全额拨付。“三区”移民搬迁工程三期尚未完工,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成立专门信访维稳工作组,采取了接访、入户等方式,开展移民搬迁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及思想疏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三区”移民搬迁工程的资金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三是及时发放退休老同志住房补贴。9月24日,区政府对住房补贴前期调研等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统一修订《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暂行办法》和《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工作方案》。目前,已筹措12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住房补贴支付,待《支付暂行办法》和《支付工作方案》出台后,按照时间进度,确保东川区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实施并有序开展。

    2.关于“政府监管职能缺失。矿山秩序混乱,产权、探矿权不清晰,监督管理不到位,私挖盗采已封矿洞问题严重,安全隐患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矿山整治工作,规范矿山探、采矿秩序;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等非法采矿行为。组织开展矿山“打非治违”、矿山秩序整治活动,依法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0起,结案7起;砌封非法(越界)开采矿硐5口,砌封运矿道路1处。深入开展矿山普查和涉矿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及时化解涉矿矛盾和经济纠纷。严格落实探采矿管理相关制度,对探矿权及采矿权的准入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健全矿山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监测、治理工作。落实大型以上和中小型地灾隐患点防治重点挂钩和分片包干的分级责任制;落实汛期和异常气候监测预警制度,以村(组)、企业为主监测防范全覆盖;加强防范宣传和管控,设置地灾隐患警示、撤离路线、避险场所标示,层层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4·25”事故发生后,多次组织全区地灾巡查排查工作,发现并处置新增滑坡隐患点3个;积极申报2015年度治理项目12个,推进2个治理项目和地灾隐患区搬迁避让前期工作;组织地灾防治、群测群防培训9期968人次;编制《东川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20个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地灾综合演练6次。三是抓好矿山安全工作。开展企业、选厂(尾矿库)、地下矿山和中型露天矿山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力度;完成非煤矿山基本条件排查,对每个矿山提交《专家排查会诊建议书》和《矿山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形成《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并待批复后执行;推进矿山安全生产达标建设,通过标准化考评企业13家,安装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三大系统”21座;制定《东川区区级领导及镇(街道)领导挂钩联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安全监管责任;拟定《东川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各镇、街道进行辖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东川区反映。联系单位: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目督办;联系电话:0871-6216559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

    2016年3月16日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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