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出台《森林生态修复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02.06.2017  20:52

为切实保护好东川区森林生态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美东川,保护美丽家园,东川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林业局和区森林公安联合出台《森林生态修复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探索森林资源保护的新途径、新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按"办法"要求,东川区将设立森林生态修复专帐,建立森林生态司法修复机制,明确森林植被修复的适用范围,加强管理,明确权属,明确生态修复保障机制。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东川区林业局 | 作者:舒德伟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