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同意上调物管费 物管撂挑子不干了应不应该?

28.01.2016  10:59

    因为部分业主不同意物管费上调,物管公司干脆撂挑子“不干了”——这几天,昆明市龙溪花园小区物管公司贴出一纸通告,告知业主将从2月1日起退出物业管理,让他们“另请高明”。通告一出,小区“地震”了。反对者有之,挽留者也很多。更多居民担心的是:马上过年了,物管这一走,小区的安全问题谁来负责?

    通告:物管撂挑子“不干了

    当大家正忙着置办年货喜迎新春时,昆明市龙溪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却忧心忡忡,一点也欢喜不起来。原来,两天前,物管将一则通告贴到了每幢楼的单元门口,告知业主,因为物业费太低,物管公司入不敷出,适当调价却又遭受部分业主抵制,物管公司左右思量,只好忍痛退出。决定从2月1日起退出物业管理,让业主们“另请高明”。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负责龙溪花园物管的,是昆明鼎朝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进驻小区以来,已管理小区长达10年。此前,物管费一直按0.68元/平方米收取。

    业主:这让我们咋安心过年

    上调物管费的问题,这些天来一直闹得不可开交,就连业主之间意见也不统一。部分业主表示,小区因为没有维修基金,维修成本增加,适当调整物管费是可以理解的;而另一部分业主却坚持抵制涨价。

    “10多年都运营下来了,怎么说亏就亏了呢?”这是抵制调价的部分业主说得最多的话。他们还反映,当初物管涨价公示时,伪造了部分业主的同意签名,这也是大家出面抵制的原因。

    1月20日,在蓝龙潭社区组织、召集下,小区业主代表和物管公司人员等相关部门人员,就小区物管调价一事展开了协调。但是,业主与物管在调价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昨日上午,在社区的再次组织下,几方人员再次进行了协调,但还是没能达成共识。

    物管:决定撤出是迫不得已

    龙溪花园物管处相关负责人说,由于10多年来一直是低价收费,而人力物力成本不断上涨,管理处收取的费用入不敷出,难以为继。为此,2015年9月29日,物管公司向广大业主公示了物业服务收支情况,准备将物管费调整到0.98元/平方米。调价公示后,部分业主不同意上调物管费,并有六七十户拒绝缴纳物管费,还组织业主向有关部门多次进行反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物业服务。

    “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实属无奈。”物管负责人解释说,“这次调价,是依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定的价格,但业主们不能理解,所以我们只好选择撤出小区。”物管负责人同时表示,1月份协调期间,物管收费仍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执行。缴纳了2016年物管费的业主,也可以随时退费。后续的相关问题,将按照法律程序给予处理。

    律师说法

    不经业委会同意涨价属违法

    物业费该不该涨,到底谁说了算?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坤方说,正常情况下,经过业主大会审议,业委会签字认可的物业费调价,单一业主是无权反对的。但是,未经过业主大会审议,业委会未同意物业公司调价的,个人业主有权拒绝按物业调整后的价格缴纳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费涨价须过半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物管公司还要强行涨价的话,属于违法行为。(春城晚报 记者夏体雷)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