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保障

31.07.2015  15:53

 
  本报讯(记者 黄鹏 通讯员 王伟忠 严文嘉) 今年,丘北县下发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首次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全县40个政府职能部门和12个乡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该办法的出台,有效调动了相关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丘北县从2015年起,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对单位或在建以及单位审批、许可的工程项目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未解决的,在年度考核中扣减考核分,由此引发群体性农民工上访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