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有温度!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普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2.06.2018  23:01


近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普洱市,就法检两院执行工作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带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一行11人组成。市、县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针对性强,专题询问实,接地气,有温度。调研组首选的第一站,是澜沧县拉祜族自治县;第二站奔赴普洱市,辗转两地,面对面倾听基层声音,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后,各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际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的特殊关怀和支持。

两地专题调研座谈会,共邀请了人大、政法委、政府以及环保、林业等十多家行政机关领导,人大代表、律师、检法两家负责公益诉讼和执行工作的人员参会。市县两地检法两长就检察公益诉讼和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

普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在汇报时,从该市检察公益诉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发,把2015年9月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全面推进公益诉讼要争取党委支持、办案理念更新、工作机制衔接、队伍专业化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向调研组提出了建议。调研组结合普洱市检察院汇报,还专门听取了基层办案单位思茅区检察院一线办案人员在办案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与会人员发言环节,普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联、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等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和专题询问后,调研组领导认为普洱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作为一面旗帜,有创新意识和敢为人先意识,对办案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高度提出了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改进方向,为该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