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合法性争议大 “顺风车”获八成点赞

10.11.20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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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交通运输部对《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意见征集正式结束,意味着这两项政策进入最后的完善阶段。

    10月26日,交通部公布的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征求情况显示,前半个月时间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其中“专车是否该作为新业态纳入监管”、“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两个问题最为受关注,反馈数量占到总意见的36.6%。

     十方面问题意见集中

    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管理成焦点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交通部对截至10月26日半个月时间里的意见汇总显示,相关意见主要集中在十方面,包括传统出租车改革、专车标准、燃油补贴、驾驶员权益等。其中,网约车条件及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最受关注,各占两成左右。

    在公布的意见汇总中,有102条意见涉及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问题。

    其中,七成以上的意见认为,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考虑,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门槛应高于传统行业, 如无犯罪、无酒驾、无吸毒、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的从业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等。

    也有人提出,网约车属于竞争性领域,驾驶员只需取得驾驶证,不应当设置从业资格条件。“专车”驾驶员大都为兼职,实行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减少就业机会将导致一些人失业加剧社会矛盾等。现有巡游车驾驶员可自动获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据交通运输部介绍,有580条意见都是涉及业态管理问题。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也有意见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

     交通运输部再邀22位专家座谈

    专家:专车应纳入行业管理

    在意见征集即将结束之际,7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再次就出租车改革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到22位专家,在“专车”新业态的定义和发展现状、营运资质的规范以及地方试点和中央立法关系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专家在11月7日召开的座谈会上进行了广泛讨论。对于“专车”等新业态的定义,暨南大学行政法学专业教授刘文静表示,“专车”提供的仍然是运输服务,跟传统出租汽车相比,只是叫车方式有了区别,“不管你通过互联网还是通过电话还是招手打到的车,最终提供的都是运输服务。

    “无论是以前的马车,还是后来的出租汽车、网约车也好,提供的核心服务没有改变,就是个性化的出行服务,只是乘车形式、交易方式会有变化,但是绝对改变不了出租服务的本质。”深圳大学运输经济专业教授韩彪表示。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提出,判断是否营运是对运输服务行为评价的,而不是评价提供服务的主体。“驾驶员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就应该是营运性质的,因此作为服务相关的要素——车辆、驾驶员等就应该纳入行业的管理”。

    座谈会结束时,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各位专家提出了很多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将会与其他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

     顺风车的合法界定

    媒体称官方将为小客车合乘正名

    此前的意见汇总中,涉及小客车合乘问题的意见,有超过八成意见认为,顺风车(拼车、合乘)方便了出行,减少了车辆上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符合节能减排、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政府应对此予以积极支持和鼓励。

    有人建议,要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顺风车合法地位,细化相关规则,如“每天限定次数、限定每公里价格或者顺风车服务区域”等,禁止“以顺风车、合乘、公益等形式从事城市客运服务”,鼓励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公众出行的探索”。

    此外,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顺风车与客运服务界限难以准确判定,容易异化为非法运营,并且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等。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强调,本次改革明确为小客车合乘正名。“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本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调整的范围是营运性质、以盈利为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合乘不在管理办法调整的范畴之内。(据中新社)

     新闻延展

    专车司机和传统的哥盘算“转型”之路

    昨日是新一轮出租车改革方案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过去的一个月,诸如“不许私家车接入平台”、 “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等多项改革意见引发社会讨论。面对新政,一些私家车专车司机、传统的哥已经在各自盘算着未来的“转型”之路。

     全职专车司机:

    期待名正言顺不被“钓鱼执法

    根据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私家车将可以通过变更运营车辆性质的形式被纳入网约车的范畴。然而,转做专车则意味着,这些车辆的强制报废期由15年缩短为8年。

    不过,全职专车司机刘强却甘愿“被打折”。

    “这一步迈出来,起码咱专车能有一个合法身份。”开了半年多的专车,刘强表示,之所以愿意如此,根本原因是自己已将开专车看成一份工作,不想丢掉这个“饭碗”,否则他将面临再次下岗的命运。

     从事专车的私家车主:

    不希望“自由人”被职业化

    根据新的改革方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优步中国公共事务经理郑成俊认为,这一条款也有进一步探讨的需要。“新规规定约租车平台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九成的约租车司机都是兼职,签订合同工等于让司机放弃原来的职业。

     出租车司机:

    期待“降份子”落地时间表

    根据新的改革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考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这一消息无疑是给出租司机“降份子”的重大利好。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一旦取消,到底能压缩多少“份子钱”?记者注意到,这一费用在不同的地方有所差别。

    根据此前各地已经开始的改革探索,在南京,今年已经停止收取的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为每年1万元/车。根据杭州的方案,该市拟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杭州市交通局副局长陆献德称,仅此一项,每辆出租车每个月等于减少400多元的份子钱。另据义乌市的方案,原先的营运权使用费为每年每车1万元,改革生效后降至5000元,明年则全部取消。(据中新社)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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