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不断深化省级公立医院预算和财务监管

24.06.2016  19:58

      为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省级医院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其加强预算、财务和内控管理,根据新修订《预算法》、《医院财务制度》、《云南省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省财政厅采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聘请已纳入政府采购名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对11家省级医院预算管理、年度财务报告和预算执行进行专项核查和审计,深入分析省级医院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成因,不断调整完善财政补偿政策,切实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城市公立医院财务制度。

2016年,省财政厅继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级公立医院2015年财务情况进行核查和审计,并在6月17日召开的工作推进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省级公立医院就开展2015年财务核查和审计工作提出以下五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学习要更加强。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学习,把握医院财务会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务审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二是认识要更深化。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尽快熟悉掌握深化医改的方向和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认识,将医院财务情况和报表数据反映的医疗行为结合起来,综合考评公立医院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和运行情况。

三是速度要更加快。 根据国家资产清查的相关要求,各家医院在面对2015年财务核查和报表审计的同时,还承担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妥善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按质按量完成财务核查和审计工作。

四是分析要更深入。 要求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不仅仅以查找披露问题为目的,而应该深入调查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为财政部门完善财务制度和有关政策措施提供有效参考。

五是问题要更整改。 要求各家公立医院认真对照2015年财务年报审计结果和管理建议书,认真整改落实,尽快向省财政厅报送整改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和财务管理,不断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家医院建设发展情况、财务审计反馈问题和医院整改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对公立医院的奖补资金,促进医院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为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