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局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动态管理

17.06.2015  12:35

          为进一步转变工商监管方式,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工商局相关通知要求,官渡区工商局及时制定排查方案,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了对应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排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思想发动。接到《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排查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工作的通知》后,官渡区工商局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将排查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排查方案和工作落实细则,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展开,有效落实。围绕上级要求和工作目标,广泛进行思想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上下联动,全面深入展开排查。认真借鉴前期信息公示和抽查工作经验的同时,加大对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充分调动机关、基层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按照从上到下,从单位到个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配任务,并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实横能到边,竖能到底,全面对未参加2013和2014年度企业信息公示的失踪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真正摸清辖区失踪企业的底数。
          三是完善制度,真正强化信用约束。以此项排查工作为契机,结合辖区特点,建立完善企业异常名录动态管理机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定期排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制度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宣传制度,从严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清单管理,全面推动形成企业主动、及时、真实公示信息的良好氛围。(注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