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7名“旅游服务社会监督员”上岗

21.01.2016  08:28

    在日前举行的2016年昆明市旅游行业市场秩序整治大会上,昆明市旅发委为获聘的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颁发证书。国家旅游局去年在全行业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监督员”制度。经过层层推荐、审核、公示、确认,昆明有27人获聘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这27名监督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其中既有律师,也有退休工人,但都喜欢旅游、热心公益。在2年的聘期内,他们将对昆明的旅游服务质量动态监督、依法“挑刺”。根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监督员们将对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游部门等是否非法经营、强迫消费、假冒伪劣、违法运营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员可用手机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在弹出的页面反映问题或提出表扬,提交的内容会传送到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旅游经营者也可通过扫描证件的二维码确认监督员的身份。

    除27名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外,作为旅游市场长期治理的重要探索和尝试,去年,市旅发委还从社会各行各业招募旅游行业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加强昆明旅游行业市场规范治理工作。义务监督员分定期聘用、临时聘用两种。其中,定期义务监督员的聘任期为2年,由市民自愿报名遴选产生或由市旅发委指定聘请人员;临时聘用监督员,则在参加旅游的游客中随机抽取,需填写卡片信息,对自己参加的旅游产品进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及评价。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鼓励市民、游客参与到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中,今年,市旅发委专门设立投诉举报奖励。市民、游客只要发现旅游企业、从业者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等,都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集证据,进行举报。同时,根据相关奖励规定,对举报人和单位进行奖励。

    通过选聘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昆明旅游行业义务监督员等不同层级的旅游监督员,市旅发委希望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旅游市场监督、治理的氛围,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机制,加快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