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商品不得当奖品或赠品

01.05.2016  10:36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商品,同时还将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本月起,一些黑心电商如将“三无”商品作为奖品或赠品,将承担法律责任。线上线下经营者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的,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春城晚报记者 孙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