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06.04.2016  16:52
  4月6日上午,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吴正昌、谢正聪、肖涛、王菊、施志胜,秘书长张正龙和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子建义关于临沧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培远关于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林俊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关于提请审议王飞等六同志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根毛受检察长吉军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免去张桂花等四名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罗开祥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董万春同志辞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左光荣关于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被任命人员许晓东、余长火、林俊、刘绍军、刘浩文分别向宪法宣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晓东、余长火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被任命人员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奋履职,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充分发扬党的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推动临沧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培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根毛;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委、市民族宗教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原,市三届人大代表李建美、熊世娟、字凤鸣、李淑萍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