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25.05.2017  18:34

二级大检察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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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北端的景东彝族自治县,是国家县级贫困县。如何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景东县检察院在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特别是进一步把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突出出来,把专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顺势拓展办案领域、发现和查办案件的重要途径,成效明显。

  党的建设是关键。景东彝族自治县检察院院党组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群策群力,激发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向每一名干警征求意见,为景东检察的发展出谋划策,唤醒干警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树立“院兴我荣,院损我耻”的团队意识。同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健全完善党组织架构,配齐配强党组织干部,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通过系列活动,凝心聚力,增强党员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让党员干警在检察发展中立责,在立足岗位中履责,在攻坚克难中担责。

  队伍建设是重点。从“抓实”用功,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通过培训学习、案件评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除了参加各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外,景东县检察院还将干警送到大学中学习,掌握最前沿的法学理论知识;在工作中打破办案惯性思维,组织各部门交叉评查已办案件,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瑕疵,及时纠正,并引以为戒,不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二是通过把握干警思想动态提升凝聚力。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党组班子成员与全院干警面对面交心谈心,顺利完成17名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由党组成员带队,对全体干警家访,了解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帮助干警解决好后顾之忧;听取家属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属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业务建设是目标。为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景东县检察院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扶贫办、发改局等部门建立联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查找制度缺陷和疏漏,排除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隐患。同时,检察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村民及乡镇、村干部法治观念,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做好法律监督和保障工作。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公开检察官联系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咨询和控告、举报渠道,及时解决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在保障好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同时,景东县检察院按照县委安排,派遣有经验、能力强、肯干事的党员干警长期驻村,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在查办案件同时,景东县检察院通过“两微一端”,将查办案件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网络舆论,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起到了良好的预防、警示作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