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10万辆黄标车将在三年内淘汰

27.02.2015  10:02

到2017年底,昆明市将完成对全市10万辆黄标车的清理淘汰工作。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全市机动车已接近200万辆,黄标车近10万辆。根据《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2014-2016年,全市要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到今年底,淘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淘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

昆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将从10个方面进行,分别是:建立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更新信息平台,加强车辆的登记管理,提高检测频次,加强检测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推进黄标车限行管理工作,严格营运监督管理,制定更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补贴、奖励政策,发挥示范效应,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昆明年度淘汰任务的推进情况,将适时制定全市《关于提高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的通告》,每季度对黄标车进行1次检测,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将适时制定黄标车分阶段、分步骤、分时段限行方案,逐步扩大限行区域。每年开展营运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率先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积极引导广大车主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步伐。(昆明日报 记者王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