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年底前将重点扶持1万户微型企业

17.10.2014  00:45

        记者从10月16日召开的云南省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为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云南省不断加大培育微型企业的力度,今年年底前将重点扶持1万户微型企业发展。

        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喻顶成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搭建创业平台,激发民间创业热情,扩大创业覆盖面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云南省政府把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作为全省稳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各州、县、市、区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是“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责任主体。

        据了解,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以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云南省工信委副主任宋嘉林说,2014年4月1日后在云南省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本省户籍人员就业,属于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业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行业类型的微型企业,即可申请享受“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政策扶持。(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