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72.5万建筑工人三年内纳入工伤保险

03.07.2015  02:02

建设单位未提交参保证明将不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2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将推进为期三年的“同舟计划”,通过建立健全按项目参保缴费的长期运作机制,使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在340余万人的基础上再增长25%,将建筑业72.5万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省工伤保险受益总数突破400万人。

近日,省人社厅制定《云南省依法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同舟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云南将实行灵活参保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在当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时,可以在办理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基础上,对于使用临时性、流动性,就业不稳定的,实行按项目参保。即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提工伤保险费参保。可以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竞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代缴。

按项目参保的,可以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不与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捆绑”参保。这样既避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与职工社会保险重复参保,又可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方案同时规定,对未提交《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单位和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了依法参保的行政约束力度。

此外,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工伤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程度,各地每年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2%左右提取工伤预防试点费用,按规定用于宣传、培训和事故勘察等费用支出,以增强单位防范工伤事故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从今年起,“同舟计划”将持续推进三年。通过建立健全按项目参保缴费的长期运作机制,使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在340余万人的基础上再增长25%,将占农民工80%以上比例的建筑业72.5万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省工伤保险受益总数突破400万人,为保障云南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昆明日报 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