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发放135万元特困救助金 涉及47起案件101人

16.12.2015  23:29

    来自各地的近百名特困人员签下了自己名字并按上鲜红的手印后,法官把救助款递到了他们手中。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救助金发放现场,涉及到昆明中院的47起执行案件中的特困人员101人获得了司法救助,共计发放特困救助金135.9373万元。

    此次司法救助活动是针对近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到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昆明市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申请执行人困难救助。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救助与往年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救助总金额大,本次救助总金额高达135万余元,是近年来发放数额最高的一次,二是救助案件和人数最多,涉及47件101人;三是救助标准提升,按照昆明市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救助金额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以3年昆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基准的3倍实施救助,救助标准较往年提高了2-3倍;四是个案特点明显,其中有2011年昆明市富民县“7.12”特大抢劫灭门惨案被害人的亲属,由于被执行人被判处死刑且其亲属亦无偿还能力,依照“损失特别重大、生活难”的标准,决定对被害人一次性救助13.34万元,体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的人文关怀。(昆明日报 记者张章 实习生刘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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